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县群众工作局 时间:2017年05月2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木里县委办公室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木委办〔2017〕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面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县级各部门(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教师、医生除外);符合《中共木里县委办公室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长期借调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6525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截止2017年1231日)

3.新招录(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县电视台发布、街道公示栏张贴。考试成绩、公示等考调信息均在街道公示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信息关注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25日至6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木里县委群众工作局(木里县委群众工作局二楼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

5.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证明材料。

6.长期借调人员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和借调单位的长期借调证明,证明必须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方可报考。

资格审查

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均取消考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待考试时间确定后,县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将通知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不畅通、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相应的岗位考调计划。

1.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和信访工作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考调名额和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则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公示

此次考调工作的信息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因被公示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调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结束后,县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将拟调动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调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调工作中未公布的事项和情况;

(六)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对考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木里县纪委:0834-6522915

六、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0834-6525374     15884029350       

附件:木里藏族自治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木里县委群众工作局                                                   

                         2017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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