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全县“交通活县”战略和“交通大会战”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木委办[2017] 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木里县交通运输局面拟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县级各部门(单位)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教师、医生除外);符合《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长期借调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相对应的事业人员身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财务管理常识,能熟练操作电脑等;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招录(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需满6年(截止2017年6月30日);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lsofa.com)发布。考试成绩、公示、通知等考调信息均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三岔路口公式栏内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信息关注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由木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5月27日在县交通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相应的岗位考调计划。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考调名额和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则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九)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后,在木里藏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三岔路口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因被公示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递补。 (十)调动 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工作结束后,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将拟调动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草拟调动通知呈分管组织、人事的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调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调工作中未公布的事项和情况; (六)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对考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木里县交通运输局 0834-6525765 附件: 1.木里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事业公开考调事业人员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表.xls 2. 木里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事业公开考调事业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3. 木里县交通运输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木里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