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扎西杜基、代云康二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木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之规定和《中共木里县委关于提名扎西杜基、代云康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木委〔2016〕141号)精神,同意提名:
扎西杜基同志任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
代云康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县长: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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