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委农工委、省民族宗教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省扶贫移民局共同拟定的《藏区新居建设计划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甘孜、阿坝、凉山三个自治州开始执行。
该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为2014-2015年完成33155户新居建设,其中甘孜州18583户、阿坝州12226户、凉山州木里县2346户。同时,完成725个贫困村公共服务和设施配套建设,其中甘孜州342个、阿坝州357个、凉山州木里县26个。在资金来源和管理上明确新居建设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政府整合现有渠道资金为主,农户参与为辅。一是新居建设资金来源:新居建设统一按2万元/户补助标准到户。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00元/户、省级财政配套11500元/户。二是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来源:按照省政府[2013]77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725个贫困村(其中示范村149个)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主要依靠既有规划渠道资金以及归并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打捆使用。所有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