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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指南


来源:县地税局 时间:2015-10-3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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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办理部门 第二税务所
责任处室 第二税务所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申报条件 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
所需材料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扎昌街243号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5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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