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分户、并户申请办理 |
办理部门 |
木里县供电公司 |
责任处室 |
营销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60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6第196号) 供电营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8号) |
事项收费 |
购电制电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制电费管理办法(川电营销[2014]26号) 临时接电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及物价部门核定的其它业务收费项目 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CDL |
申报条件 |
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
允许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办理并户 |
申请材料 |
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申请报装项目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申请容量、要求供电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非法企业法人的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建筑总平面图含红线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等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理窗口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业务受理-现场查勘-答复客户-客户回访-资料归档 如有工程则进入:工程设计审核-工程施工资质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新设备投运批准书-装表接电-电费建卡-客户回访-资料归档(流程审核未通过返回上级)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木里县供电公司一楼客服服务中心 |
法定期限 |
及时受理客户申请,并查验客户端有关证明材料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30 】、【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电话 |
0834—652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