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低保申请 |
办理部门 |
木里县民政局 |
责任处室 |
低保股 |
法律依据 |
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凉山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凡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申请材料 |
1、个人申请,2、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复印件,4、收入证明、残疾证、医院病历证明,5、城市低保申请审批表(由11个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核实、一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和入户抽查,二榜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三榜公示。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木里县云杉二路14号 木里县民政局低保股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40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 8:30分 下午: 5:30分 】、【 夏季:上午:8:30 下午: 5:30分】 |
联系电话 |
0834-6522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