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婚姻状况(结婚、离婚、未婚、未再婚)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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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木里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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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
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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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婚姻法》、《公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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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收费 |
根据《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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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中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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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结婚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3、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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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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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当事人执申请材料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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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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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地址 |
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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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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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30 下午:6:00 】、【 夏季:上午:8:30 下午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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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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