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补领离婚证 |
办理部门 |
木里县民政局 |
责任处室 |
社会事务股 |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政策法规,印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时间1981年1月1日、条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 |
申报条件 |
1、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2、原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状况证明或县档案局婚姻档案证明。3、当事人双方到场 4.当事人提交2张二寸近期单人证件照片。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事项收费 |
缴纳离婚证工本费9元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木里县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
法定期限 |
现场办理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00】 |
联系电话 |
0834-6525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