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瓦厂镇廉租住房办公室 关于廉租住房小区6户申请户的公示 我镇廉租住房办公室将对已受理申请并拟登记保障资格的6户廉租住房申请人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名单见下: 央章卓玛 513422198609153621 周斌 513422197708153438 彭云 513422198112073415 旦珠拉初 513422198311073426 周国明 51342219511115341X 王晓华 513422197006073417 我镇廉租住房办公室监督电话:0834-6521096。如对相关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我县住房保障办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保障房资格。 木里县瓦厂镇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