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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木里县政府办 时间:2018-05-2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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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县政协转交县政府办理的委员提案、建议及意见共83件,其中提案40件(二案合一2件、3案合一1件)、建议32件(二案合一1件),意见5件。这些提案、建议及意见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城镇规划、文教卫生、民族宗教、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涵盖了全县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与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焦点高度契合,与新时代木里各项工作重点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因此,办理好这些提案、建议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重大。目前,所有提案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从反馈的意见来看,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一)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共19件,占提案总数的22.9%。

  如经济法制民族宗教组提出的《关于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婚礼乱象的提案》。提案中指出,木里县婚庆大操大办之风始终没有真正刹住,造成精神上、生活上双重压力,人人深受其苦,又不得不置身其中。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于2017年3月30日出台《木里县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狠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扩大监督管控范围、明确宴请事项进行、细化审批备案程序、明确处理方式、完善《村规民约》等措施,木里县的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根本性的逆转,“四风”整治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民风、社风、政风为之一新。李宁林等7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学前教育有关经费的提案》,提案中指出,随着脱贫攻坚的逐步深入,幼教点逐渐普及,但仍然存在部分幼教点设施陈旧、幼教点拖欠租金、营养餐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大计”,自2015年底以来实施“一村一幼”以来,学前教育入学率大幅度提升,基本解决农村幼儿“入园难”的问题。2017年,县政府下拨150万元经费用于幼教点维修资金和房屋租金,下拨经费116.049万元用于“一村一幼”及乡镇附属学前幼儿营养午餐的费用,惠及幼儿3039人。经济组集体提案《关于储备建设用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提案》。提案中指出,随着“五大发展战略”逐渐提档升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土地成为制约木里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加大建设用地的储备,保障城市的发展。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设用地的储备,在不断盘活土地存量的同时,增加土地增量,先后编制完成《木里藏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木里藏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对政府、企事业单位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进行统筹安排。目前,乔瓦镇和瓦厂镇,除现有计划实施项目外,均已安排后备规划指标,其中乔瓦镇55.12公顷,瓦厂镇6.26公顷,可满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之,县政府正在积极与州国资委、木里林业局沟通衔接,拟收回木里林业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将大大增加我县土地储备,有利于城市品味的提升和公共服务的完善。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共44件,占提案总数的53%。

  公布次尔等7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县通村硬化公路的建设管理和规划设计方案》。提案中指出,木里县通村公路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但是全县却普遍存在人才不够、监管不力、设计不佳、生态破坏严重、公路质量较差的情况。县政府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办理,通过“两步走”,将逐步解决通过公路质量问题。一是积极创新建设模式,合理确定施工队伍。建立通村硬化路建设施工队伍项目库,严控入库门槛和报名程序,县纪委、司法等部门全程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强化质监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建立项目抽查制度,确定质监站项目抽检第三方机构,在质监站的带领下,对工程实施进行抽检和验收。建立农村公路实验室,通过比选确定四川正大监理公司和四川易宏监理公司对今年所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加强监理、现场管理等“常态化”监督管理,对履约不力者,“该撤就撤、该换就换”。何正华委员提出的《在县城中心尽快修建一所幼儿园的提案》。提案中指出,随着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县城只有1所公立幼儿园且距离较远,道路时常拥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现有幼儿园“大额班”情况严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计划于2018年在老教育局宿舍区内修建1所幼儿园,由州国投公司统一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县政协集体提案《关于开通木里县至攀枝花市客运班线的提案》,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木里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无论是城乡居民外出,还是外地游客来木里旅游,人流量逐渐增大,交通需求也日益增长。加之,随着攀枝花市对口帮扶木里工作逐步走向深入,两地干部百姓交往大大加强,开通木里县至攀枝花市的客运更加有助于两地安全有序交流交往交融,更加有助于“攀木一家亲”的感情深化。县政府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经过与州运管处积极对接协商,同意开通木里县至攀枝花市客运班线,但因省运管局停办跨地区客运班线许可,目前双方企业办理前期手续,待省运管局开通相关业务,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争取开通木里县至攀枝花市班线。优若等8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木里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的提案》。提案中指出,目前,木里县无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各医疗卫生单位所产生医疗废弃物自行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甚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提案内容,积极与州政府汇报衔接,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17〕49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规划建设会议纪要》(凉府阅〔2017〕20号)文件精神,明确木里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将建于盐源县,待建成投入使用后,木里县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盐源县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该项目将于2018年前建成投用。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共 20件,占提案总数的24.1%。

  这类提案反映了委员们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愿望,但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或现行管理体制以及我县的客观实际情况限制,目前无法解决,需向委员作解释说明。对于这类提案,相关承办部门与提案委员进行了认真的解释说明,取得了委员的理解。徐华贤委员提出的《加快落实车贴的提案》。提案指出,车贴是干部职工的合法性收入,可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但是木里县车贴尚未落实。车改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按照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木里藏区的车改工作与全国藏区的车改工作统一部署和落实,待中央、省的政策下达后统一实施,因此目前,木里的车改补贴问题暂时还无法解决,县政府相关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全力做好前期工作。何正华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集资建房住宅产权手续的提案》,提案指出,2005年以来,所有集资建房住宅及经济适用房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严重影响产权人关于房屋产权的质押权、交易权等权利。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多年前,县委、县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部分有条件单位经相关单位批准进行了集资建房,并申办了房屋产权证,但是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时,发现存在利用集资建房,违规侵占国有土地、多处占房、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情况,与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矛盾。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多占多购改房处理办法》的通知,暂停了集资建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办理工作。集资建房登记发证工作将在全州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督查工作完成后,待州政府出具相关处理方案再按规定启动办理。次仁翁丁等2名委员提出的《关于禁止矿山资源开采的建议》。提案中指出,矿产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旅游开发,同时,产生大量不稳定因素。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今年以来,借力环保督察,健全长效机制,加大与企业、上级部门对接力度,逐渐“注销”部分矿权,探矿权由118宗减少到100宗。同时,县政府将矿整列入工作日程,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现场打击私挖滥采,采矿山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县将加大探矿权和采矿权年检力度,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对我县现有采矿权和探矿权进行筛查清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县政府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县政府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机制,注重办理实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高位推动,确保“三个到位”。县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认真办理提案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扎实抓好委员提案的落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亲自督办,于2017年4月7日的提案交办工作会议提出提出了认识要有新高度、创新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新亮点、落实要有新标准的“四点要求”。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县政府办对所有提案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印发《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十四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将83件提案建议及意见交由42个单位(部门)承办。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承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办理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办理落实的提案,县政府及时召开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做到既相对分工,又紧密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

  (二)注重质量,做到“三个规范”。县政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做到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办理制度逐步规范。县政府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对办理原则、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行文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提案办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办理程序逐步规范。各承办单位严格遵循交办、承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切实做到先面商、再办理、后回复。县政府对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管理,严格把关,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果。三是跟踪督办逐步规范。在办理过程中,针对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质量实行了分类跟踪督办,于2017年7月、9月、10月,县政府办公室分别3次印发督办通知,并定期不定期开展了电话征询“回头看”,要求承办单位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未全面落实的提案实行续办制度,并建立续办台账,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结时限,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效果,落实“三个坚持”。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采取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实地察看等、当面交流方式共商解决问题之策,既充分尊重了委员的民主权利,又得到了委员的支持与理解,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一是坚持办理前沟通。在提案办理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建立了定期交流制度,积极与提案人联系沟通,走访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理中交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的责任人走出机关,邀请委员参加座谈会、恳谈会,到实地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委员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理后通报。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再次与委员交流沟通,向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对已落实的提案组织委员到现场察看,请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纳入规划及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不回避问题,主动向委员说明情况,并向委员承诺将提案内容作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待条件成熟后优先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县政府在提案办理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也存在:一是很多提案提出的建议、目的非常好,但一些由于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落实,影响办理的落实;二是个别办理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办理时间抓得不够紧、承办人员落实不到位、答复件不够规范或过于简单等问题和不足;三是部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承办的提案,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够,没有完全了解委员所提提案真实意图,导致办理措施不完整,答复意见不全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将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强化认识,增强责任。将提案办理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民主监督的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办理落实。二是强化措施,提高质量。加强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办理工作业务培训,规范办理答复程序,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加大办理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与委员的见面沟通,鼓励支持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办理落实,坚持所有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都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正式答复前,将答复材料送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阅签后,才能正式答复委员,坚决避免敷衍应付或轻落实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跟踪,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督查跟踪落实,在解决落实率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提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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