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农牧局: 根据《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关于提前下达县(市)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争西牧场)》(凉财农〔2017〕15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万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结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执行。农牧局作为业主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推进,确保年内资金支出进度达95%。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维护项目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木府办函〔2018〕16号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呈报木里县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进行项目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动项目,并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