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制定目标考核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木里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重点项目年度考核细则,将每个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目标任务按月分解到责任单位,并明确了主体责任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项目督查常态化机制。由县目督办牵头,各项目分管负责单位联合组成督查组,每月对全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目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领导汇报。按时召开项目协调会,专题听取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将每次考核的结果纳入项目单位年终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为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的进展,县级发改、国土、规建、环保、林业等审批部门切实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精简办理流程,加快手续办理落实。同时加大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汇报和衔接,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是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监管。各项目单位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确保项目建设经济、安全、优质、合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大配合力度,积极采取措施,采取倒排工期、轮班施工等具体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